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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发放待遇标准及流程

时间:2019/11/30 15:18:06

一、 在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放待遇如下:(单位职工自201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自2011年7月1日起)

1、丧葬补助金:按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

2、抚恤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备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不满24个月的,以实际缴费年限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