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缴费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自2019.5.1日起,所有企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6%缴纳,职工按个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帐户。
2、缴费时间:缴费年度为当年的7月份至次年的6月份。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