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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2024/10/29 16:40:42

答:(一)许可条件。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3.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许可材料: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行政许可。按照一般程序申请的,应当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4.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次性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监管措施以及申请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申请人承诺符合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条件,只须提交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