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应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根据“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经“三重一大”程序后公布实施。公开指公开职称政策、公开单位年度评审计划、公开单位推荐办法、公开申报评审材料、公开考核推荐结果。展示指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评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等,不得上报。在展示的基础上,单位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考核指单位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议指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全监督指单位在推荐过程中,接受单位职工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