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的适用对象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申请方式: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 hrss. henan. gov. cn/jyweb)见习补贴模块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