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许昌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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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领导好 许昌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此通知中第四条只提到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情况,未对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情况进行说明。 请问一个支付周期内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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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 2022-07-13 15: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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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市人社局】: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 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电话:2623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