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未退休过世人员养老保险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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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公公是在职教师,去年3月份因病过世,当时还没有退休,从2014年10月份开始交社保,总共缴纳2万余元,请问自己交的养老保险可以退吗?需要哪些程序,去哪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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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 2019-11-22 15: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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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市人社局】: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死亡,养老金个人缴纳部分按照政策是可以退回的。但基于目前的使用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还不能进行此项操作,所以暂时无法退回。待相关操作办法出台后,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感谢您的来信,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拨打电话0374-8398823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