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等8家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然而,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生动实践。此次出台《实施方案》,旨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落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形成工作合力,让更多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落地落实。
《实施方案》制定了11条措施,包括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规范用工指导、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完善休息休假办法、提升劳动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伤害保障、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拓宽维权和服务范围、畅通维权渠道等。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应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引导企业建立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完善休息制度,根据劳动者工作量、劳动强度和身体状况,合理管控劳动者工作时长,明确工作时限和休息时间。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快递、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鼓励平台企业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商业保险。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他专业化社会组织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实施方案》还明确,严禁平台企业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