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2年6月30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人社局决定从6月下旬-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发挥合力、共克时艰,坚持系统谋划、持久发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效果导向、狠抓落实,重点聚焦用人单位招聘用工、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方面,全面实施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服务,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全年就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通过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就业帮扶及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力争9月底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71515”就业促进计划,即实现企业吸纳7000人、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1500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1500人。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职在河南”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统筹开展直播带岗、政策宣讲、职业指导等活动,帮助企业和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招录(聘)进度,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发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性岗位,7月底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8月底前落实“三支一扶”人员上岗服务。加大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9月底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5000个。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信息数据库,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服务。9月底,实现毕业生就业7000人以上。(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排在第一位为牵头科室,下同)
(二)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发挥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作用,创新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及时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场地、技术等全方位支持。9月底,全市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8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7000人(全年完成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暨“豫创天下”“凤归中原”创业大赛全省决赛,搭建创业者交流展示平台,营造鼓励创业良好氛围。(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就业服务新引擎、创新就业援助新模式、助力就业能力新提升、推进就业工作新融合“四新”就业体系。强化失业人员实名制动态监管,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计划。加快推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新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00个,稳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员就业,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兜底保障力度。9月底前,完成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度目标任务,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就业1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3万人。(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农民工工作促进专项行动。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在满足本地用工基础上,开展“豫见·省外”系列跨区域就业合作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力度,贯彻落实“豫商豫才回归工程”,开展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并向省级推荐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组织参加省级返乡创业之星选树活动。9月底,促进返乡创业0.45万人,新增转移就业2.2万人以上。(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
(五)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快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进度,推进实施就业创业全域网络覆盖工程,持续巩固提升统筹城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推广加强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就业创业业务统一由系统办理。强化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和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选择交通便利、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零工市场和小型“零工驿站”,完善企业用工台账和零工求职台账,多点联动推送招聘岗位和零工需求信息。9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零工市场。(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大力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优化评价取证的质量和结构,实现以训留岗、以技留岗、以能增收。9月底,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8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8.1万人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7万人以上。(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力专项行动。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百日千万网络专场招聘”等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具体举措,落实服务奖补政策,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劳动关系稳定专项行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022年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推动企业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方式应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稳定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秩序,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营造更好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效;推进“互联网+调解”“互联网+仲裁”,及时处理案件,服务群众。9月底,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2%以上。(调解仲裁管理和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政策服务快办专项行动。动态调整市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线上就业服务,探索实行免申即办、全程代办等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四进两知晓”直通机制,保障受疫情影响企业群众及时知晓、享受政策。推进就业信息化,提升就业服务效能,推动失业登记、自主创业等就业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失业登记等事项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加快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政务服务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创业保障中心、工伤保险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把实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目标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进度、成果形式和责任人,确保实效。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同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合力,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调度指导。各县(市、区)要按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实施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人社局将每半月调度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各县(市、区)要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市人社局将对推进工作较慢的县(市、区)直接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三)强化协同联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就业监测和预警机制,紧盯重点行业、区域、群体,加强与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移动通信、网络招聘等大数据比对分析,提升就业监测的精准性。加大对问题集中的困难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援助力度,向一次性裁员人数较多的企业派出专门工作组,要指导企业稳妥处置规模性裁员,做好劳动关系处置、社会保险接续、职工转岗就业等工作,妥善化解风险。
附件:许昌市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附件:许昌市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工作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