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职改办〔2023〕15号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根据我市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实际和评审工作需要,拟对评委会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调整补充
(一)调整退出。各单位要对现有已经进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专家库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对于因退休、转岗、健康问题、违规违纪、脱离一线岗位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所在单位应逐级向上级单位申报退出专家库,最后由县(市、区)职称主管部门和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市职改办进行调整退出。如隐瞒不报,导致违规参与评审工作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推荐补充。为了让更多优秀的专家进入我市评委会专家库,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今年可推荐补充一批专家进入专家库。推荐补充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所在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负责。补充推荐的人选,要充分考虑各职称系列的均衡性,特别是小系列、小专业要重点推荐。非公有制企业也可根据情况自行推荐,无名额限制。
二、推荐评审系列和条件
根据我市评委会的设置情况,本次推荐专家评委的评审系列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工程,农业,新闻,艺术,群众文化,共7个系列,其他系列和专业暂不推荐。推荐条件如下: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聘任本系列副高级职称2年以上,在职在岗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高知名度。
对于特别优秀的专家,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少的专业,如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思想品德、职业技术、科学、教育管理、心理健康、综合实践等专业,工程系列建筑、水利、环保、化工、消防、高分子材料等专业,艺术系列,群众文化系列,农业系列等,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熟悉国家及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按照个人提出申请、单位推荐初审、县级职称主管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程序进行。
(二)市职改办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进入全市评委会专家库的人选。调整退出人员,市职改办收到书面申请后予以调整。补充推荐人员,市职改办通过网上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批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三)本次推荐人选,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专家候选人时,“适用范围”一律选择中评会。市职改办将根据候选人在中评会的表现,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人选调整入高评会。“基础上报信息”中“研究方向”一栏应填写具体,中小学教师应在此栏注明学段(小学、初中、高中)。
农村中小学教师暂不推荐。
四、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主管单位推荐上报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未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的,市职改办不再审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