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开庭通知 >> 详细

许劳人仲案字(2022)77号 郭艳华诉许昌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9 16:24 阅读次数:3680

开庭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点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2)77号

申请人:郭艳华

被申请人:许昌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

仲裁员:李静一

书记员:温嘉欣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