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属地推荐、资料审核和评估,现将初步具备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3日至3月7日。以上院校类自主评价机构最终评价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结果为准。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4-2625179
附件:
许昌市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公示名单.xlsx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