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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作者: 时间:2023-03-23 16:09 阅读次数:2530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劳动用工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检查:查阅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检查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是否违法、文件制订时是否经职代会讨论协商通过,是否告知劳动者。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检查:查阅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书,看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方面是否有问题、是否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违法扣押劳动者证件或收取财物。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登记材料及实际用工,核查员工身份证年龄信息。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检查: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禁忌的劳动范围、经孕产哺期的特殊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工作范围、定期体检)。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检查:查阅考勤记录,是否有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是否按照规定安排带薪年休假。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查阅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表,询问职工,检查是否有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支付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依法支付加班费。

(七)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的检查:查阅职工花名册和单位参保缴费材料,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的检查:检查用人单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情况、遵守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等。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二)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的检查:检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公场所是否大于50平方,是否有办公场所房屋使用合同(租赁合同、购买合同);现场核查公司是否具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且公司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保;公司是否具有管理制度和各项章程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公司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以上情况如有任何一项为否,则该公司不具备设立条件。反之则符合设立条件。

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社部年报统计系统上提交的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和年审时上交的年度报告公示表中有关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对,并去机构现场核对相关的数据是否于提交数据一致。检查是否出现相关情况漏报、谎报、误报的情况,并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配合检查的情况、遵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等。

 

劳务派遣领域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一)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情况;

(二)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三)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报告情况;

(四)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政证的检查:查看证件是否在有效期,法人、地址等是否正确。

营业场所的检查:查看经营场所面积是否达120平方米以上,有无房屋使用证明,信息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办公设备是否与齐全。

年度经营情况的检查检查是否参加上年度核验,查阅资料,检查劳务派遣各项业务经营开展情况,专职人员岗位设置情况,用工合同签订情况。

员工社保情况的检查:检查派遣用工的社保交纳情况,劳务外包员工工资待遇等情况,单位交纳社保完税凭证,专职工作人员参保纪录等。

(五)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的检查:检查公司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情况,劳动合同法遵守情况等。

 

社会保险稽核抽查工作指引

 

一、检查事项

养老保险实地稽核主要包括参保情况和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其中参保情况主要稽核是否及时为职工参保、是否按照职工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缴费基数等;待遇领取情况稽核主要稽核是否存在冒用职工档案办理退休、已退休人员死亡后仍冒领养老金以及其他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去年以来,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上级部门多次强调不得对企业开展应参保未参保、应缴未缴等情况进行实地稽核。所以实地稽核主要是稽核是否存在待遇冒领情况。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通过双随机提取参保企业。

2.查询企业退休人员信息和当年办理退休待遇人员名单。

3.通知企业开展实地稽核,一是核对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是否存在冒用职工档案办理退休的问题,是否存在退休人员已经死亡但仍在领取待遇的问题;二是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是否存在虚报年龄、未扣减服刑等违规的情况,造成冒领养老进的行为。

4.根据实地稽核情况,告知企业稽核结果,填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情况记录表

5.将记录表上传至系统,完成稽核程序。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