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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许昌市高质量推进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17:40 阅读次数:1768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许昌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许昌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人。新备案各类技能等级认定机构220家(用人单位评价机构200家、院校评价机构15家、社会评价和专项能力考核5家)以上。举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0场以上。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专项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开展好“十大技能提升行动”,突出年度培训专项,扩大中高级技能人才供给规模,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有力有效促进我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

1.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坚持以工业为重,牢固树立“工业兴市、制造业强市”的理念,紧密结合我市“633”工业发展体系(培育壮大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烟草及食品、发制品等3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建材、化工、轻纺等3大传统产业)和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从业人员培训,加大前沿科技应用、先进操作法、新工艺等培训力度;加大新职业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推进职工全员培训;瞄准未来产业,推动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加强与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重点面向毕业学年毕业生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定向、定岗培育;加强防疫人员队伍建设,扩大掌握核酸检测等技能人员规模;持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年分别完成0.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专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等产业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推进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等培训,提升培训覆盖面,打造知名劳务品牌。持续开展“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3.实施“康养照护”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围绕“一老一小”高品质生活需求,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婴幼儿照护、托育、养老、健康照护、医疗照护等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培训,引导院校科学设置专业,扩大招生和社会培训规模。加快健身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大老年人应用智能化设备等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4.实施重点群体技能人才培训专项。组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双减”分流人员、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未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定岗和项目制等培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

5.实施高危从业人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加大化工、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人员,建筑现场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保安、巡押运、安全检查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等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6.实施大众创业人才培训专项。持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初期的适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二)完善多元评价制度,大力开展评价取证

7.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全力备战、决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高质量举办第一届许昌市职业技能大赛,推动80%以上的县区普遍开展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年开展不少于10个职业(工种)竞赛、20场以上赛事活动,3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订许昌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加强竞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专业人员队伍等建设,提高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8.大力推进企业定级晋级评价。以规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完成200家以上企业备案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在开展本企业评价的同时,积极面向中下游企业提供评价服务,评价取证6万人(含高级工以上2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支持院校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完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政策,建立“1+X ”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通体系,推动全市15家中、高等职业院校备案评价机构并开展工作,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评价取证2万人(含高级工以上0.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10.规范社会培训评价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管理。严格社会培训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定期抽查评价活动,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全市社会培训评价机构保持在15家左右,评价取证1万人以上(含高级工以上0.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推进品牌建设,实现培训就业增收一体发展

11.擦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品牌。提升职业院校、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做好项目运行管理。力争新建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建设提升3个省级世赛重点赛项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12.打造“名师名校名专业”技工教育品牌。以“名师名校名专业”为抓手,加强技工院校优质校和优质专业建设,打造技工院校品牌,提升整体办学水平。重点围绕“高精特新”职业(工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新职业发展人才联合培养。全面落实技工院校学制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动优质技工院校设立区域职业培训评价中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打造特色技能品牌促进就业创业。紧密结合“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突出企业和乡村发展区域特色,开发新型职业工种。推进品牌建设,围绕电气装备制造、发制品、花卉、康养、钧瓷和中药材等,每个县(市、区)至少培养一个特色鲜明的技能培训品牌,力争打造2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将技能品牌打造为许昌就业名片,培育更多企业名师和乡村工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14.打造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品牌。推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与自然村、办事处、社区等共建合作,依托村委大院、文化活动室、农村书屋、社区活动中心等建设一批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站,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更加精准、便捷的培训评价服务,打造“十五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

(四)严格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培训评价质效

15.强化过程管理。更加聚焦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大幅压缩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类培训规模(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合格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0%);政府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严格按照年度补贴培训申请表(见附件)规定流程开展培训;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停止开班并进行为期一月的整改;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不得对毕业学年在校生开展在读专业的补贴性技能培训;理论教学须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的当班(当期)培训不予认可;只能进行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的,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责任单位: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突出质量管控

(1)严格师资管理。纳入目录管理的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具备相应数量的教师资格证)、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企业新型学徒制单个职业(工种)培训数量不超过培训机构该职业(工种)专职教师总数的20倍;开展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师资轮训,提升师资理论素质和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2)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依托全省“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统一监管平台,对未纳入监管系统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严格控制纯线上培训职业(工种)数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对有快进播放、多窗口学习、连续5分钟内无弹窗管控、无法进行人脸活体比对、专业课程学习不按内容先后顺序设置管理、每课时无随机保留影像照片等情形之一的,视同培训无效;纳入省年度目录清单管理的线上培训平台新增培训视频资料须报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违反规定的平台,自违规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补贴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严格评价考核。把持证率作为检验培训成效的主要标准,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鉴定评价或考核,对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的不予认可。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结业考核线上理论考试。纯线上培训只接受企业、劳动者个人申请考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考核、评价的全过程监管,每半年至少对评价机构评价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规定处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建立“黑名单”制度,动态退出,依法依纪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职业培训券。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全市发放职业培训券5万张,累计有效使用1万张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5)全面使用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将全市补贴性培训评价项目、机构纳入系统,实现“补贴性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构建便捷高效、功能完备的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系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7.扩大政策供给。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对当地不具备开展评价条件或不能满足评价需求的,支持具备条件的机构跨地域服务;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经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计入培训到课率;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依法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即可承担相应补贴性培训;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统筹资金使用,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专账资金无结余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资金中统筹支出;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同一笔业务办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分别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严格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精准对接。参照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做法,认真开展调查摸排,分级分类建立培训、评价台账,坚持企业培训抓持证,院校培训抓就业,社会培训抓订单,突出中高级技能培训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方向,扩大农民技能培训规模,科学制定方案,精准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资金保障监管。各级政府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力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予以追缴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首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届许昌市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节点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让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成为社会共识,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年度补贴培训资金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