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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职工2022年上半年病退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6-08 08:35 阅读次数:7026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我市2022上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职工进行了鉴定,经过体检、封闭评审、资料稽核等环节的工作,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共161人,其中市直65人,长葛市18人,禹州市39人,建安区11人,魏都区19人,鄢陵9人。详见附表。

为确保此次鉴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6月8-614日(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病退资格。

举报电话:0374-2626001 

公示期满后,鉴定结果通过“市民之家”一楼A区108窗口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通过“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凡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电话:0371-67110732。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7楼1732房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对本次鉴定中伪造身份证、伪造病例、私刻公章、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者,已经查实的全部纳入不良诚信档案记录,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处理。


附表:许昌市职工2022年上半年病退鉴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