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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及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3-12-14 16:44 阅读次数:2895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控制、减少和消除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社会危害,规范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的应对活动,切实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因劳动人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一)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调解或不予调解以及裁决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与、配合处理的围堵党政机关、游行、阻碍交通等突发事件;
    (二)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调解或不予调解以及裁决后,当事人有采取危险或极端行为自残倾向的事件;
    (三)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调解或不予调解以及裁决,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威胁、恐吓、暴力殴打工作人员行为或有关严重妨碍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非法行为的;
    (四)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或不予受理、调解或不予调解以及裁决,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非法串联、集合,形成大规模罢工、停工、怠工等恶性群体事件的。
    二、工作职责
    (一)研究确定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二)根据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应对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妥善处置;
    (三〉决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有关事宜;
    (四)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认真落实预防预警、风险研判等制度,确保劳动人事争议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
    (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衩益,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三、主要措施
    (一)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劳动人事争议易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处于萌芽状态的争议和可能激化矛盾的事件及时疏导、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发现劳动关系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矛盾和可能诱发劳动争议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重点监控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情况、劳动报酬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或者终止情况等预警性信息,对问题突出、整改不达标且无正当理由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对重大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应急联动
    各单位要互通信息,接到其他兄弟单位通报的企业经营活动异常信息后,立即展开深入排查,综合分析风险隐患、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掌握处置主动权。
    四、应急处置
    (一)调查核实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综合分析判断,经确认企业存在劳动保障违法情况后,应提出相关建议,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
    (二)分期处置
    1.及时介入
    出现重大事件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与、配合处理的突发事件时,应想办应按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指定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解和沟通,属职责范围的,现场解释和说服;无法解释和说服的,建议当事人履行正当的权利救济程序或听从相关部门安排。
    2.核实情况
    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企业进行全面核实,重点清查其欠薪、欠费情况。
    3.保持稳定
    当事人有采取危险或极端行为自残倾向的,应急办应立即分别向“110”和上级顿导报告,并指定专人看护当事人,同时通过沟通、谈心等方法,缓和气氛,化解心结,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依法处理
    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劳动者申请仲裁案件,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启动特别程序,当天申诉,当天受理,尽快审结。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威胁、恐吓工怍人员行为以及严重妨碍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非法行为的事件时,应急办应立即出面制止,告知法律后果;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听劝阻,采取暴力行为殴打工作人员的,应立即指定人员向公安部门报案。
    五、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平息后,应急办应尽快落实处理事件商定的有关事项,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解决,以防事态反复,同时对突发事件的动态和情况,按规定保守秘密,严格按规定要求传递信息。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向新闻媒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提供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