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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9-19 11:12 阅读次数:6053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统发电〔2022〕66号)要求,经属地推荐、逐级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初审同意,拟推荐河南金汇不锈钢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行业领军型)表彰对象;拟推荐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恒利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成长创新型)表彰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4楼405室)反映。

联系电话:0374-2965055    邮箱:zxb2965055@163.com


附件:拟推荐企业简要事迹.doc



中共许昌市委统战部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工商业联合会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