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生产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2023年度遴选10名左右。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须是来自生产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从事《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聚焦的12个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原则上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各1人,郑州可推荐3人,洛阳、新乡、南阳可推荐2人,优先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推荐工作应当体现广泛性、代表性,不得多头推荐。
(二)各地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条件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推荐人选经专家评议、公示(涉密人员除外)后,出具推荐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由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复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1.推荐函须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
2.推荐表样式请见附件1,可以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推荐人选申报表
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申报表须盖骑缝章。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推荐人选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技术创新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500字左右。
(四)支撑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2.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3.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及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4.所获省部级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5.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五)电子照片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六)其他要求
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D509室)。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回。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74—2625179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