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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许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17:17 阅读次数:24620

各县(市、区)残联、人社局,开发区残联分会:

现将《许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许残联〔2022〕3号)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抓好落实。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


许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残联《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残联〔2022〕4号)和《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许办〔2021〕15号)精神,许昌市残联、许昌市人社局将联合开展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作出的重要论述,围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坚持服务发展、需求导向,让更多残疾人实现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推动实现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训残疾人10000人次以上,5000人取得相应证书。2022年培训2200人,1250人取得相应证书。扶持帮助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创业,通过持证就业增加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

三、措施方法

(一)广泛动员,激发残疾人积极性。各县(市、区)残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打开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残疾人培训工作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培训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切实将具备参加培训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培训范围,要特别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和零就业残疾人家庭等重点人群,确保培训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澄清底数,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要根据残疾人个人意愿和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专业,有针对性的分类开展培训。要依托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录入系统中的就业年龄段持证人员信息,对以往掌握的残疾人就业培训情况进行再梳理,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培训需求和适合参加培训残疾人等情况,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盲人按摩、手工制作、插花工艺、假发工艺、家政服务等就业市场需求大、见效快的中短期培训。要依托按比例就业年审掌握的企业用工情况,进一步摸排企业对残疾职工岗位的技能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和定向、定岗培训,通过提升残疾人技能,达到稳岗和就业的目的。

(三)细分类别,针对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要对残疾人培训对象进一步细化,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专项职业培训,面向高校残疾毕业生和职业院校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针对零就业残疾人家庭的新增就业培训,针对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亲属代训。对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残疾人,结合新经济、新业态,围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新职业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残疾人接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四)灵活多样,创新职业培训形式。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培训形式,对出行不便的残疾人开展流动培训,对企业残疾职工开展上门培训,对个性化需求开展点单培训,对高技能专业开展院校集中培训。力争在打破传统残疾人培训固化思维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朋友开拓出一条全新的培训形式,送技术送信息到残疾人身边,促进当地残疾人服务多样化发展。

(五)健全体系,强化就业带动培训。建立健全“创业有贷款、职业有介绍、就业有培训”的由培训到创业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培训就业需求及企业招聘双向“数据库”,实现数据有效衔接,打通培训就业“最后一公里”。要积极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切实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为符合社会救助对象标准的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推动残疾人创业,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创业成功率。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残联和人社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残联要组织好参训残疾人的筛查输送,并配合定点培训机构做好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市残联会同市人社局,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残联系统每年的残疾人就业培训任务,纳入全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大局,各县(市、区)残联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残联系统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资金作用,培训费用缺口使用许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资金给予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严格资金使用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主要依托人社系统完善的培训体系组织残疾人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方案分配的培训任务,积极与定点培训机构配合对接,确定培训专业,组织残疾人参加培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要将残疾人技能提升行动列入残联系统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录入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各县(市、区)残联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避免任务积压,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任务完成滞后的,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年度任务未完成的,以及培训资金未及时拨付的,对单位通报批评,年度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并建议当地政府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引导,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理念。通过宣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残疾人先进典型,以及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典范,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