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二、适用对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三、受理方式
线上办理、线下办理均可
四、办事要件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二)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点击可下载),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五、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1、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二)线上办理:1.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进入“个人事项-灵活就业登记”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个人办事”模块,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