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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禹州市建功职业科技学校第二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12-18 11:39 阅读次数:13607
为贯彻实施许昌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23年05月至2023年05月,鄢陵县人社部门对一批农村劳动力人员进行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技能培训,技能培训由禹州市建功职业科技学校组织实施。
此次共组织70名学员,共3期培训班。
第二期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初级工) 专业培训班,培训地点:鄢陵县陶城镇仓头大教堂,培训日期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培训时间9天,开班申报人数38人。于2023年4月24日经过结业考核,27人考试合格,获得了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四期电工(初级工)专业培训班,培训地点:鄢陵县彭店乡文明实践所,培训日期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05日,培训时间9天,开班申报人数32人。于2023年5月10日经过结业考核,14人考试合格,获得了电工职业培训技能等级证书。
第五期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初级工)专业培训班,培训地点:鄢陵县彭店乡彭南村委会,培训日期2023年5月09日至2023年5月17日,培训时间9天,开班申报人数47人。于2023年5月23日经过结业考核,29人考试合格,获得了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职业培训技能等级证书。
以上三期培训班共计116人,有70人获得了职业培训技能等级证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和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技领办(2023)1号)文件规定和上级领导要求,现已达到文件规定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申领补贴提升培训资金的共有70名,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56人,电工14人。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和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许昌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技领办(2023)1号)文件规定和上级领导要求。
按照取得培训技能等级证书A类工种,初级工1440元/人,给予1440元的补贴标准。B类工种:初级工1320元/人,给予1320元的补贴标准。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初级工),属A类工种,共有70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电工14人,申请补贴资金为20160元,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56人,申请补贴资金为80640元。以上合计共100800元。待公示无异议后,将培训补贴资金全额拨付禹州市建功职业科技学校。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举报电话:0374-7167702
邮编:461200
地址:鄢陵县梅里路429号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附件下载:2023年第二期建功学校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