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用电话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申请人在许昌某公司工作,用人单位近期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索要未果后提出劳动仲裁。市仲裁院立即与用人单位进行联系调解,用人单位却以工资金额有争议等多种理由未到场。考虑到用人单位态度及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通过前后五天共二十余次电话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商一致,劳动者也如约收到了第一笔款项。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市仲裁院加强与法院、工会的“调裁审”有机衔接,将化解劳动争议的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化解劳资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坚持预防为先争取从源头化解劳动纠纷、降低争议发生概率。通过普法讲座、邀请企业座谈、青年仲裁员走访企业活动等形式,持续提高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能力,帮助劳动者增强理性维权意识。得到争议线索后坚持调解为主,积极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考虑案件争议、调解差距、当事人履约能力等因素,推行“一案四调”,在案前、庭前、庭中、裁前全程开展调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力求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的同时也为进一步优化许昌营商环境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