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许昌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经汇总各县(市、区)人社局报送的年度报告情况,现公示如下:
截至2023年3月27日,全市通过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有76家(附件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家(附件2)。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