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许昌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进一步检查工作已进行完毕,应参加进一步检查考生10人,实际参加进一步检查考生10人。根据体检医院作出的结论,现将考生的体检编号和进一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视力、血压、心率项目除外),请于7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22房间)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4-2337026
体检编号 | 体检结果 |
1-18 | 合格 |
2-06 | 不合格 |
3-06 | 合格 |
4-11 | 合格 |
4-17 | 合格 |
7-19 | 不合格 |
7-21 | 不合格 |
9-03 | 合格 |
9-07 | 不合格 |
10-14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