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3年第二批申请补贴情况(共465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向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反映。
公示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高涵
联系电话:0374-2620339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