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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23-12-27 14:44 阅读次数:12133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人社局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要求,紧紧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安排部署。坚持每季度研究法治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以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社局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年初下发了《2023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和每季度局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二)认真完成成员单位任务。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任务划分,我局作为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着健全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等职责。一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启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9月份,我市在全省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电视电话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人社部调解仲裁司莅许调研时,对我市的调解仲裁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二是治理欠薪工作成效显著。研究出台《关于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的若干措施》,建立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在省定期通报中,我市治理欠薪长效制度落实情况、国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理情况等多项指标动态保持全省第1梯队。我市在今年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由B级一举跃升为A级。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纠纷1309起,为1317名当事人维护经济利益1296万元,调解成功率79.69%,结案率100%,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今年1-11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万人,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0.9万人,分别完成省定目标的104.5%138.9%228%,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积极落实社保缓减返政策,累计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21亿元,减征失业、工伤保险费1.5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2030.76万元,发放社保补贴、开业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1.16亿元,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67,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新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等59个,发放奖补资金194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亿元,带动就业11685人。开展网络招聘760场,服务企业10000余家次,提供就业岗位34万个。在全省首家采取依托金融服务机构、依托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结合模式打造零工市场、零工驿站35家,创新做法得到了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截至11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1.2万人次。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8.84亿元,支出97.24亿元,累计结余46.26亿元。连续第1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加66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15元提高至130元。建成投入使用77个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全市发卡478万张,覆盖常住人口109%,其中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3万;累计签发电子社保卡276.8万张,覆盖常住人口63.18%。全市建成社保卡服务网点350个,快速制卡网点243个,一站式服务网点29个。在全面开通人社系统102项应用的基础上,我们主动向交通、财政等其它民生领域延伸,发放财政惠民补贴项目79项,发放金额159254万元,发放人次5750421,在三代社保卡的基础上加载了全国交通密钥,实现持社保卡可在327余家交通互联互通城市刷卡乘车。

    (三)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是印发了《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市人社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重点是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争创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并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资料的通知》要求,结合《许昌市人社局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牵头各责任科室,认真汇总梳理上报我局创建相关资料:四月份对涉及我局118项责创建材料进行了集中上报,五月份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资料问题和材料标准》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八项重点指标材料进行了补充上报,协同做好我局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相关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九月份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许昌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省级初审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示范创建宣传方案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开展了法治人社建设情况自查自纠,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做好迎检准备。二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为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浓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许昌市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形式,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按照《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及分工表,做好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自查自评工作,并顺利通过市考核组的验收。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一是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能力提升活动的开展,迅速召开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和《2023年许昌市人社局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专业清单》,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管理,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我局第一季度发文目录,后接到司法局发现有规范性文件未备案的通知,第一时间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要求对文件补充报备;制定我局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全年学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按照省人社厅部署,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联动,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三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许昌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展示服务型执法推进成果,展示规范行政执法理念,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开展年度案卷评查活动,要求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省统一的文书格式,对近年来办理的归档案卷进行检查整理。首先完成自查自改,各科室分管领导加强督导,积极参加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社厅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对照问题,逐项梳理,剖析原因,认真整改,按照省立卷规范完善案卷,并以此为契机,在下步的工作中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书制作,完善案卷归档,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职责、人员新变化,及时调整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度审验工作,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核;公示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并公布了我局2023年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理论测试和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模拟执法比武活动;按照全省人社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在全市及六个县(市)区集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牵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和报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并在局网站和公众号公布执法问题投诉渠道,加强自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按照省厅集中整治月调度工作机制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市县两级执法领域集中整治进展情况;按照省厅报送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等材料的通知,汇总整理上报了我局2022年至2023年4月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案卷基本情况、2020年至2023年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基本情况及败诉案件、复议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情况;

(六)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按时做好行政诉讼答辩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依法接受司法机关和市政府的监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复议应诉科报备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案件裁判文书,按时做好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案件信息上传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在政策法规适用、执法尺度等方面扩大共识,向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府院联动问题事项清单及建议举措,向市司法局报送我局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全面分析了我局应诉案件情形、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按市政府要求配备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6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9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保基金安全。

(七)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各业务科室对接,编制了我局2023年普法责任制清单,并在我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对照普法清单,明确宣传任务,密切配合协作,做好了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普法宣传活动、“3.8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社会保障宣传周活动、人社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等;根据全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月月有主题”专题学习活动计划安排,作为5月民法典宣传月的活动之一,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以《民法典》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五大影响为主题,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专题普法讲座。九月份按照省厅要求,制定了《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2023年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并下发到市县两级人社系统,印制宣传海报,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发动各界积极参与法治知识网络答题,迅0月份在科技广场开展了2023年许昌市“社保服务进万家”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活动,并开展了为期7天的集中宣传活动。为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许昌市人社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在局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开辟“法治人社”专栏,集中刊发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信息,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创建宣传标语,宣传图片。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做好了12.4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份,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走进许昌企业家协会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讲。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的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在履行职责方面,稳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社会保障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中人”待遇核算工作推进难度大。2、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和“转变管理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3、普法宣传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今年因为疫情影响的原因,我局开展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数量有限、形式单一,法治宣传不够到位4、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在司法局对我局发文连续三次抽查中发现有规范性文件未备案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决策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全面完成各项职责任务。一是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全市治理欠薪长效制度落实情况、国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办理情况等指标动态保持在全省第1梯队。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以上。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保持A级,营商环境评价牵头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0.3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应届高校毕业生综合就业率达到90%以上,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施人社服务提标工程。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市人社局“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已制定《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提升“放管服效”改革工作方案》,从提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识、进一步优化进驻事项办理流程、清理精简办事材料、压缩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等13个方面采取措施,发力“放管服效”改革工作,打造更优质的人社服务环境。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全部事项网上办理。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重点,推动打包“一件事”联合办理。234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8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转为即来即办。推进简便办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和“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活动,培树许昌人社品牌形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和非强制性方式运用,推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柔性手段与传统刚性手段的有机融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省厅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要求,践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普法,增强法治理念。及时督促、组织责任科室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并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直播、短信推送等新媒体宣传各类惠企助企政策、“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补贴等政策,联合县市区开展宣传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加大普法力度、落实我局普法责任。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中心组专题学法、邀请专家讲法、网上学法等方式,培养人社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