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7号),按照推荐评选程序,现就我市推荐的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3个先进集体和8个先进个人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4-2622036;地址: 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1402;邮编:461000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