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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劳人仲案字(2023)053号 李秋娟诉许昌秀嘉利发制品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4 15:40 阅读次数:2374

开庭时间:2023年03月13日上午09点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3)053号

申请人:李秋娟

被申请人:许昌秀嘉利发制品有限公司

仲裁员:王书兴

书记员:卢艳辉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