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 号)、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初审,在全市范围内共推荐出申报人员 21 名,其中具有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教研机构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人员 6 名,一线教师、教研人员 15 名。
为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平公开,现将 2023 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 天,公示时间为 10 月 28 日-10 月 30 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374-2333351。
附件:2023 年度许昌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人员名单.pdf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