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结合二季度各县(市、区)工作实际情况,第二季度许昌市无企业或个人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