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推荐,许昌市东城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考核认定,共有1位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为充分听取意见,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平公开,现将相关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2333351。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