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查处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牵头处理本行业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查处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