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许昌市选拔赛赛事服务以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许昌市选拔赛赛事服务。
二、采购预算
35.26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项目简介
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许昌赛区选拔赛是落实河南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举办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86号)和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1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大赛采用“1+1”模式,即1个“豫创天下”许昌赛区选拔赛加1个“凤归中原”许昌赛区选拔赛,其中,“豫创天下”许昌赛区选拔赛分为制造业组、服务业组和青年双创组3个组别,“凤归中原”许昌赛区选拔赛分为1个主体赛加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专项赛、高校毕业生入乡创业创新专项赛2个专项赛。为确保市赛顺利进行,拟购买市选拔赛赛事服务,主要包括场地使用费用、赛事场地布置、大赛宣传、选拔赛赛前指导、晋级省赛指导、评委及主持人聘请、评委及工作人员赛事食宿安排、参赛人员和各县市区观摩人员工作餐、主持人主持费用和专家评委评审费用、比赛用品购置、大赛摄影摄像、现场工作人员配置等所有市赛赛事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五、合格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颁发的有效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许昌”企业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组织或参与过政府有关部门大赛、会议或其他活动的服务工作经验;组织过在粉丝量达400万以上的许昌本地官方媒体平台进行直播和专访的服务工作经验。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服务要求
1、通过线上媒体宣传,线下走访发动等方式,组织符合资格的各类创业群体,在许昌市范围发动创业群体有效报名,大赛使用报名、计分、打分系统。
2、市选拔赛和晋级赛摄影、摄像、直播、专访及光盘制作和选手展示。具体包括:编辑制作5分钟宣传片,市选拔赛1个赛场,场地架设固定摄影设备若干台,同时需要配备移动摄像设备,对比赛过程全程录像,粗剪后制作光盘20张;颁奖仪式,全程录像,粗剪后制作光盘20张。市选拔赛要在粉丝量达400万以上的许昌本地官方媒体平台全程直播。摄影师对比赛和颁奖环节中的精彩场面进行抓拍,编辑为视频小短片,以备后期宣传使用。本次赛事的获奖选手和单位名单,要在许昌本地市级报纸上进行公布和展示。
3、比赛场地布置。使用可容纳200人的赛事大厅,设置可分别容纳20人的备赛室2个,选拔赛现场直播,需设置固定及移动摄像机若干、展架、背景墙、条幅、标识、LED屏幕(包括主副屏)、喷绘等;负责提供赛前培训场地。
4、主持人和服务人员配置。比赛和颁奖仪式期间合理配备主持人、礼仪、引导员、计时员和计分员。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气质、良好的现场驾驭能力和组织能力。
5、大赛评委。设置7名评委,评委构成应当符合第七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许昌市选拔赛总体方案要求。赛事评委可从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团中聘请,评委人选应当经采购方认可。
6、交通食宿保障。比赛期间,应当配备合适数量的乘用车辆,用以保障评委、嘉宾及工作人员的交通需要。评委食宿,参会人员饮水、自助餐等。
7、比赛用品(含不可预见支出)参赛手册、文件袋、胸卡、抽签箱、计时牌、评分表、文具等比赛常用物品。
8、赛事辅导。为参加许昌市选拔赛的选手做好赛事全程辅导;为我市晋级参加省大赛选手提供赛前辅导服务、负责参加省赛的往返交通食宿。
9、组织实施过创业大赛或承办过其他政府较大型活动,配备有合适数量的工作人员,具有承办百人以上参加赛事活动的能力,比赛资料整理归档,在活动结束后按规定运走场地布置相关物品。
10、组织实施许昌创业导师团启动仪式。
11、根据“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2023年度“凤归中原”豫商豫才返乡入乡创业大赛许昌市选拔赛筹备情况,规模减少时,根据实际支出费用调减。
12、服务时间:2023年6月至9月底。
13、持续不断在各类媒体赛前、赛中、赛后宣传30次以上。
14、积极配合主办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大赛举办任务。
七、报名时间及《采购通知书》发放地点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发放地点: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310房间
联系人:杨少锋 何伟
电 话:2669676 13937446790
八、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3日上午12:00以前
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310房间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3日下午15:30
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315-1房间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122600
十一、注意事项
报名时,各意向服务商须出示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合格服务商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提供一套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意向服务商报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方可从采购人处领取《采购通知书》,从其他渠道获取的《采购通知书》被视为违反本次询价规定,且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如果报名服务商总数不足3家,须重新发布服务公告,再次进行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