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赤盈商贸有限公司: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申请人王清与你单位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许劳人仲案字〔2022〕11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单位可到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楼417室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楼411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