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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东正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作者: 时间:2020-01-07 16:48 阅读次数:18317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切实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29号),现将我市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如下:

    违法主体:长葛市葛韵御府二期总负责人东正祥(自然人)

    地址:长葛市建设路与南环路交口

    主要违法事实:长葛市葛韵御府二期位于长葛市建设路与南环路交口,由长葛市卓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河南省金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负责人东正祥),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2018年2月9日竣工验收。经查:2016年河南省金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东正祥签订了委托书,委托东正祥在该项目工程全部的管理权、经营权、财务对账、与工程财务结算的相关事宜。东正祥带领了约1000多名员工在该工地务工。该工程项目共产生了1.317亿元的工程款,其中4900万元为工人工资,截至目前长葛卓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支付东正祥1.033亿元工程款(其中包括抵押房产大约4000多万元),2017年5月朱忠新带领40余名工人进入长葛市葛韵御府二期6-13号楼进行内墙粉刷工作,与该项目负责人倪建兵(该项目总负责人东正祥委托人)签订有分包协议书,总承包款为139.96万元,目前东正祥已支付朱忠新承包款80万元,还拖欠朱忠新50余万元。

   处理情况:经过调查,投诉人朱忠新反映问题属实。施工总负责人东正祥由于施工项目多,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支付朱忠新班组等工人工资,长葛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0月14日向东正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东正祥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朱忠新班组等工人工资,东正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支付。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交至长葛市公安局,2019年12月10日长葛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