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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仲裁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我市设立首个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

作者: 时间:2024-12-02 16:46 阅读次数:770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规范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28日,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东城区人社局设立我市首个巡回仲裁庭,并开庭审理1起辖区内当事人和企业劳动争议案件。

许昌市东城区经济发达,项目多、企业多、产业工人多、新就业形态多,劳动关系相对复杂,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在东城区人社局大力支持下,市仲裁院积极响应需求,把仲裁庭开在当事人“家门口”。一是提升仲裁服务水平。通过设立巡回庭将调解仲裁工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靠前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节约当事人仲裁时间和成本,还有利提升调解仲裁的公信力,为“法治人社”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选取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例不定时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巡回庭审活动,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变为普及人社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面对面向企业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政策,开展基层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现场说法”、“以案释法”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用工,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劳动纠纷,努力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法治宣传效果。三是强化协商和解机制。通过深入到争议发生地,零距离呈现劳动仲裁庭审过程和专业化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走基层、进企业、明实情、解企优、促发展、助维权,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抓前端、治未病”,帮助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优质、低成本的多元调解服务。

下一步,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以东城区巡回仲裁庭为示范点,在服务上做“加法”、流程上做“减法”,推动实现协商和解再提速,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就业大局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