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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作者: 时间:2022-07-12 09:12 阅读次数:4756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1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市人社局党组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文怀申主持召开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申占伟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轮专项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会上,文怀申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申占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市委巡察组有关同志,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创业保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工伤保险中心负责人出席会议。涉及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的8家市直单位有关同志,市人社局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怀申强调,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社保基金是社保事业的根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压舱石”“稳定器”。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集中纠治养老社保领域突出问题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集中纠治养老社保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社局党组和相关市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监督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作用,认清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以巡察工作高质量为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文怀申指出,本次专项巡察主要围绕“三个紧盯”开展政治监督。一是紧盯履行社保基金管理政治责任情况,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和各项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是否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任务。二是紧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安全监管风险情况,看是否规范和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行政监督,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的政治责任,是否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对廉政风险关键点的管控,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是否聚焦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是否集中力量严查快办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惩治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三是紧盯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能责任情况,对照相关职能部门涉及社保工作的职能责任,看是否落实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要求等职责,是否存在转移、挪用、贪污社会保险费等问题,是否履行对社保基金审计监督等职责,是否履行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等职责,是否履行协调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提供相关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问题等职责。

文怀申要求,要加强工作统筹,涉及社保基金管理的各职能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消极思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客思想,主动查摆、系统梳理社保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要坚持边巡边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快查快办、严查严办,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要严明纪律规矩,在配合巡察工作过程中,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借巡察名义层层加码、推卸责任;市委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巡察组将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申占伟表示,此次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厚情怀,既是对我们持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的鞭策激励,也是对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体检。市人社局干部职工一定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水平的难得机遇,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强思想、提能力、转作风,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对市人社局党组及局属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创业保障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开通以下举报方式:1.电子邮箱:xcswxcz06@sina.com;2.联系信箱:分别在创业大厦A座13楼市人社局办公楼步梯口处、19楼市民政局办公楼电梯中厅、莲城大道1069号和议台路609号两处人社局家属院、市民之家西门南侧设立“许昌市委第六巡察组征求意见箱”;3.邮政信箱:河南省许昌市A058邮政信箱(收);4.短信举报:18836129960(只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按照有关规定,信访渠道于8月16日关闭。根据工作安排,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在涉及社保基金管理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