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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9 17:08 阅读次数:672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

廉五个方面。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试用期未满人员一律填写《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四、优秀等次比例

(一)加强对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管理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在考核工作中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上年度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本年度受表彰情况和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等次的使用和管理。

(二)市直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

1、各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

2、本年度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记大功奖励的事业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5%;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市(厅)级综合奖励的事业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本年度受到市人社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奖励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6% 。

3、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各县(市、区)参照市直优秀等次比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优秀等次比例。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要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价、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

六、考核时间安排

1、申报优秀等次比例: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市直事业单位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并领取年度考核登记表。

需报送材料:

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本单位《机构编制册》原件;

③有关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2021年3月15日之前

市直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并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22房间)审核备案。

需报送材料:

①《2020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一式3份;

②《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一式3份(以上两个表格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年度考核管理——考核按岗位统计打印——计算——打印审核表和打印明细表来打印,不得手写或自制表格);

③个人所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④已审批的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

⑤本单位未参加考核人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人员的书面情况说明;

⑥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软件电子数据(信息审批——信息上报——上报信息类别选择第四项、第六项分别生成数据包用U盘拷贝)。

3、各县(市、区)于2021年3月底前将《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4)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考核结果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含职员)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承担两个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两个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确定考核结果。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细化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内容。各个考核领导小组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确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区分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备案制度,严密组织实施。

(二)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考核范围,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严格奖惩措施。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功能,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本通知正文及附件可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进行查阅和下载。

联系电话:2337026


附件: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doc

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doc

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xls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