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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24 17:34 阅读次数:5281

春节临近,为了避免超期未认证停发社保待遇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认证时间即将到期的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现就常态化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一)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三)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四)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

(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二)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三)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因认证超期引起的待遇暂停,只要重新完成认证,社会保险待遇将恢复和补发,当月25号前完成认证的,次月恢复和补发,当月25号后完成认证的,认证后第三个月恢复和补发。

三、自助认证方式

(一)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可为本人认证,也可为他人认证)

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社保资格认证”→“前往认证”→“本人认证或为他人认证”。

(二)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可为本人认证,也可为他人认证)

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点击关注。关注后点击“服务大厅”→“资格认证”→“免登录认证”→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人脸比对成功后显示“人脸认证成功!”

(三)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工作人员帮忙认证)

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和银行合作,在全市建成了77个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可受理各项社保业务。待遇领取人员无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手机的,可到就近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具体网点分布可登录“许昌市社会保险中心”网站查询。

(四)境外居住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APP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四、重要提醒

(一)对于逾期未认证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待遇。

(二)近年来因未按时认证等原因暂停待遇发放人员或其亲属,应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办理待遇恢复或终止等相关手续,如隐瞒不报,经查实存在冒领社保基金行为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很多老人不会使用手机认证,我们倡导家里的年轻人,或者老人的亲戚、邻居、朋友,花费几分钟,帮助老人下载手机APP完成认证,或由所在村、社区社保协办人员通过手机APP协助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