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劳动保障监察 >> 欠薪入罪 >> 详细

2022年许昌市第二季度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

作者: 时间:2022-06-30 09:52 阅读次数:2440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我市第二季度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许昌市力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涉嫌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案

公司名称:许昌市力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玄龙

身份证号:411081198910147653

实际经营人:朱占伟

身份证号:411081197102017717

经营场所:襄城县丁营乡丁营村6号

主要违法事实:

经调查,许昌市力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刘帅阳等398名职工工资2272818元,其中拖欠丁营乡公司本部330名职工1850013元,拖欠山头店加工点68名职工422805元。

相关处理情况: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许昌市力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均联系不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1年7月19日分别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玄龙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襄人社监察询通字【2021】第012号)、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朱占伟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襄人社监察询通字【2021】第013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该公司经理张占涛签收以上文书,到期后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2022年4月15日劳动监察大队分别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玄龙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襄人社监察令字【2022】第001号)、对实际经营人朱占伟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襄人社监察令字【2022】第002号)、责令该公司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玄龙、实际经营人朱占伟逾期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襄人社监察令字【2022】第001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襄人社监察令字【2022】第002号)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报酬。调查期间,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与朱玄龙、朱占伟联系,均联系不上。

2021年7月初朱玄龙、朱占伟逃匿后,7月中旬经原许昌市力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职工选派代表与公司高管共同指派原力风财务工作人员吴丽收回货款499512元,在丁营乡政府监督下,按所拖欠工资的平均比例27%发放到丁营本部330名工人手中,剩余拖欠330名职工1350501元未发放;山头店加工点已足额发放52人411923元,剩余拖欠16人10882元未发放。截止目前,朱玄龙、朱占伟共计拖欠346名职工劳动报酬1361383元。

2022年6月24日,襄城县人社局将该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襄城县公安局,襄城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目前该公司实际经营人朱占伟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