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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学习贯彻《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业务培训会议

作者: 时间:2025-04-08 08:55 阅读次数:1103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保系统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4月1日下午,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培训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民生出席培训会议并总结讲话。


会议由市社保中心副主任魏志峰主持。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科长胥灿带领学习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重点条款、修订背景和贯彻要点,详细介绍了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申领条件、发放标准以及稳岗返还等关键政策点。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副科长王灿、工伤保险科科长刘威、养老和失业保险科科长宋晓寒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工作和社会保险行政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解读。市社保中心副主任魏志峰对近期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领域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方面意义重大,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在提高待遇、扩大覆盖面、优化服务等方面作出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民生功能,为河南省失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议要求,全市人社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对《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学习理解,提升政策执行能力,为保障失业人员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政策支撑。


张民生副局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市社保干部职工树立“重视业务、问题导向、敢于创新、团结协作”四种意识,并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退休“中人”正式待遇核算、机关事业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等重难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县人社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持续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质效,为实现“两融五城四跃升”贡献人社力量。

各县(市、区)人社局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副局长、社保行政股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市社会保险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本次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