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发展人才公寓实施办法》(许建发〔2022〕29号)和《许昌市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许人才办〔2023〕5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查询、市人社局资格审核、市委人才办确认。申请入住人才公寓17人,均符合入住资格,享受租房补贴。现对2024年第二批人才公寓入住人员17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许昌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322窗口
联系电话:0374-2628875
附件:2024年许昌市第二批人才公寓拟入住人员公示名单.xls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