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许昌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41号)、《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要求,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场所自2022年5月24日起恢复开放,有序恢复线下仲裁案件受理、接待来访群众咨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立案庭等办公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健康码、行程码(以下简称“两码”),并使用场所码进行登记。“两码”系绿码、体温正常的,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或者“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禁止进入。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当事人在进入立案庭、办公场所等区域等候排队时,自觉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滞留。离开办公场所时,务必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随身带出,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造成人员聚集的当事人,由工作人员带离办公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我委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让我们共克时艰,努力打赢这场防疫战!在此非常之期,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