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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劳人仲案字(2022)428号 宋婷婷诉许昌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29 08:42 阅读次数:2909

开庭时间:2023年02月07日上午9点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2)0428号

申请人:宋婷婷

被申请人:许昌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

仲裁员:刘凌云

书记员:陈培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