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 公示公告 >> 详细

向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的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5-23 12:21 阅读次数:364

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刘国建与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一案(许劳人仲案字(2025)147号),申请人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工资49300.13元。

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本委定于2025年7月8日上午9点整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为: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楼411房间,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 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