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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再次征集许昌市大众创业导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01 18:05 阅读次数:456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市创业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大众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聘任一批大众创业导师,助力我市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能够为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并为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四)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五)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积极投入。

(六)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的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地完成指导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专业领域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业务负责人。

(三)有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

(四)熟悉创业相关政策的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

(五)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

(六)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负责人。

(七)优秀国家级、省级创业培训师。

(八)其他从事创业服务业的专业人才。

三、征集方式

(一)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高校、有关单位可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人选。

(二)自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市人社局自荐

申报人员均需填写《许昌市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照片。各县(市、区)的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社局,辖区内高校、市直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荐材料直接用邮政EMS寄至市人社局就业办(提供纸质材料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15日。

四、导师聘任及待遇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将择优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为加强创业大众创业导师活动指导与服务,人社部门每年对大众创业导师开展考核评价活动,对在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大众创业导师给予适当的表彰,优先推荐加入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团,并优先续聘。

许昌市大众创业导师具体管理由市人社局就业办组织实施和解释

         就业办   师瑞瑶  

联系电话及邮箱: 2622931  xcsjyb@163.com

      址: 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16房间

 

附件:许昌市大众创业导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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