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技领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属地推荐、资料审核和评估,现将初步具备企业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至4月23日。以上企业自主评价机构最终评价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认结果为准。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4-2625179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