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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劳人仲案字(2025)328号常军旺诉河南京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京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25 10:48 阅读次数:21

开庭时间:2025年09059

案号:许劳人仲案字(2025328号

申请人:常军旺

被申请人1:河南京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河南京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仲裁员:张亚平

书记员:刘博涵

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

发布机构: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备注: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做缺席裁决。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