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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就扶办〔2019〕2号许昌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9 11:08 阅读次数:6041

 

各县(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强化示范带贫效应,坚决打赢就业创业扶贫硬仗,省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评审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现就我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请各县(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企业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合适项目可向指挥部办公室推荐。每个县(市、区)申报不少于1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我行政区域内。

(二)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三)有比较完善的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

(四)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五)项目为解决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做出突出贡献;对贫困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贫困户数在5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员占20%以上。

(六)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车间、乡村旅游类项目除具有(一)至(五)项共同条件,还要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

1.各类企业项目应具备条件

(1)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2)对在职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80%以上。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应具备条件

(1)入社成员数量高于本地县级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

(2)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

(3)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

(5)在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有注册商标,获得质量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不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合作社除外)。

(6)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过行业通报批评,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农场项目应具备条件

(1)有创办专业农场的章程。

(2)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

(3)从事粮油生产的土地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标准为,生猪、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奶牛常年存栏50头以上,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蛋鸡常年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

(4)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5)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齐全,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质量可追溯。

4.扶贫车间项目应具备条件

(1)扶贫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原则上每百平方米就业人数不低于15人。

(2)贫困群众就业人数占总用工人数比例不低于30%并稳定就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扶贫车间贫困群众就业人数占总用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0%。

(3)扶贫车间与政府部门签订并履行带贫协议。

(4)对吸纳就业的贫困群众开展技能培训并实现稳定就业。

5.乡村旅游类项目应具备条件

(1)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

(2)工作人员经过相应岗前和在职培训,掌握本岗位服务技能、特点和要求。

(3)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达到同类型三星级以上。

(七)已被评为“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

(一)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发展规划、创业团队、项目经营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额、利润等)、奖补资金拟使用方向等。

(四)最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报告。

(五)最近两年政府或行业评选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吸纳贫困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的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八)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车间、乡村旅游类项目除提供(一)至(七)项共同材料,还需分别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1.申报的各类企业项目提供的材料

(1)最近六个月的生产经营活动记录(包括银行流水、发货单、购销合同等经营性证明材料)。

(2)员工花名册,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复印件。

(4)产品的合格证书。

(5)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2.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提供的材料

(1)入社成员花名册。

(2)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最近一年的盈余分配表。

(4)经营规模证明材料。

(5)最近一年的主要产品(服务)销售统计表。

(6)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申报的家庭农场项目提供的材料

(1)家庭农场章程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和清册。

(3)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

(4)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5)农场参与或直接进行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及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

4.申报的扶贫车间项目提供的材料

(1)最近六个月的生产经营活动记录(包括银行流水、发货单、购销合同等经营性证明材料)。

(2)员工花名册,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

5.申报乡村旅游类项目提供的材料

(1)经营项目规范化文件复印件。

(2)上岗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经营单位等级证书复印件。

、申报程序

1.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级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提出申请。

2.县级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所报材料真实,经审核后汇总上报到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

3.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对县(市、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经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研究同意后,向省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推荐参加评审。

县(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严格筛选、把关,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河南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实行网上评审,同时准备纸质材料一份备用

、有关要求

(一)扶贫优秀项目推荐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申报优秀项目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取消推荐资格。

联系人:胡  浩  0374-2620125  xcsnmg@163.com

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17室农民工工作科

 


 

 

许昌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9年9月19

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