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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调薪常见问题九:再次录用的劳动者调岗后能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作者: 时间:2024-07-19 15:53 阅读次数:5918

劳动者离职后重回原用人单位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在流动率比较高的餐饮、服装、零售业等对于同一劳动者第二次进同一家企业,用人单位在调整工作岗位后可否约定试用期呢

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另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因此,员工二次入职要区分两种情况

1. 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设试用期;

2. 对于重新入职但从事他种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再行约定试用期。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从根本上限制了用人单位重复约定试用期的行为,即便对于岗位有所调整的重新录用行为,试用期约定仍被禁止,这与原先的规定相比更为严格。